代辦考車重考快期

申請重考生快期

如學生因上次考試不合格,可選擇輪候正常考期期末重考,或申請重考生快期

候試名單之末的單一部份考期一般最少為兩個月,合併試更需半年以上。所以,很多考生均希望取得重考生快期以盡快重考。

然而,因運輸署可供申請之重考生快期空缺視乎其他考生申請延期而騰出考期的數量,所以一直供不應求,每天早上7:30更新後數分鐘便被掃空。

若你需要申請重考生快期而無暇處理,或已嘗試多次而無果,歡迎按此填妥重考快期申請表格,我們會有專人為你效勞!

 

注意事項 :

路試不及格,並符合條件的重考生可於上次應考日期起計最少7個工作天後申請重考生快期。

路試重考生如已購買駕駛考試表格重新排期考試,則不可申請重考生快期。

重考生快期不能轉讓。

每位重考生只能就每個合資格申請重考生快期的車輛類別中申請一個重考生快期。

私家車或輕型貨車合併試考生若取得乙部試及格,只可申請丙部試重考生快期;若取得丙部試及格,只可申請 乙部試重考生快期;若兩部份皆不及格,則只可申請合併試重考生快期。

成功預約重考生快期後,申請人需在繳付考試費用限期日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親身或由代辦人連同指定格式的授權信,帶同申請人的預約重考生快期確認信(列印本)、身份證明文件及已填妥的駕駛考試申請表(非商用車輛:TD82/ 商用車輛:TD321)到指定的牌照事務處或以有效的個人電子證書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預約駕駛考試網頁(http://www.gov.hk/drivingtest)繳付考試費用,以確定考期。

一旦繳付考試費用及確定考期,除健康理由外,有關考期一概不能更改。如因健康理由申請延期,亦只會獲編配候試名單之末的考期。

如未能在繳付考試費用限期日或之前付款及確定考期,有關重考生快期預約將被取消,而申請人於隨後的30個曆日內將不能申請任何車輛類別的重考生快期。